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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院校组织艺考须在我省9考点举行
    2010年省外院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考点。2010年,我省共设立9个校考考点,各院校来湘组织校考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9个校考考点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长沙师范专科学校)、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和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按教育部要求,2010年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需组织校考。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取得我省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生源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也可以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所有拟来我省组织校考的院校,每所院校同一个专业只能在我省一个考点组织一次考试,校考时间为2010年2月3日至3月底。我省从2010年1月15日起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布各院校考试地点、报名、考试时间。各院校应及时上网查看我省公布的校考安排情况,并于1月31日前与其校考考点签订有关协议。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校考院校必须在2010年1月31日前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将本校制订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电子文档传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在我省校考期间,院校招生简章及有关说明、录取规则、学费标准,以及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费管理部门许可的校考收费标准等必须在校考报名点的醒目处张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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