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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与中学历史教学改革
素质教育的一条重要原则即是整体性原则,有的学者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素质教育对象的全体,二是要把素质教育的内容作为一个整体,三是进行多种内容的素质教育必须取向一致,使其协调发展,互相促进。以下分别说明。
第一,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它要使每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全面的应有的发展,无论是好学生,还是差学生,受教育的机会都是均等的。
根据人的素质培养过程规律看,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学生,都具备学好历史科基础的潜力,虽然历史讲得是过去的事,但它和现实关系密切,故事性较强,贯穿的人物都是有血有肉的,可以再设情境,再现历史场面,学好历史可以得到观察事物的方式、方法,增强认识事物和判断事物的能力。改革后的教材,图文并茂,直观性强,这些都有利激发学生的学史兴趣。从上说,没有学不好历史的学生,虽然学生之间的个别差异是存在的。
当前,社会、学校、部分家长,对教育片面理解,认为历史科可有可无、可开可不开,可上可不上,形成误导,造成部分学生也认为历史科学好学不好一个样,不下功夫学,相当部分学生也就成了“差生”。而教师用“应试”教育的尺度衡量,用老方法授课、老观念看学生,难免对他们存在有偏见,或视其为“障碍”,或认为无可救药,或者漠不关心,长期发展的结果,收不到良好的教学成效,极大伤害了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这种做法既违背教育规律,又不利历史教学改革、不利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针对发展水平和特点各自不同、但却有巨大潜力的学生,必须区别对待,因势利导,用爱心、责任感,开发“差生”的学习潜能,激活学史动机,并使之内化成学史动力。区别对待不仅体现在量的方面,如知识掌握多或少的量关系上,而且体现在知识钻研的深与浅思维能力的高与低上。如小字部分,方框中的原始资料,都可以有弹性地增减;以某个历史事件为例,如果说差生只需掌握时、地、人、事、议,而对较高水平的学生则可要求在背景、或作用等问题的上多下些功夫。区别对待不是降低对差生的要求,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把他们引入正轨后,逐渐对其加码,促其赶上其他学生,使全体学生的水平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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